台灣網4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院審理龍潭購地弊案,日前傳喚前新竹科技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作證,他證稱龍潭購地弊案中收的錢是酬謝金並非貪污,與在臺檢方特偵組偵訊時的說法有出入,23日李界木部分將再開準備程式庭。
據臺媒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涉及“機要費案”、洗錢案、竹科龍潭購地弊案等案,16日傳喚扁家友人蔡銘哲、李界木、提訊陳水扁對質。
李界木當庭表示,他在龍潭案中收的3000萬元(新台幣 下同)是酬謝金、並非貪污,這樣的說法與他在特偵組接受偵訊時,坦承與蔡銘哲就職務上行為共同收賄賂,推動龍潭土地納入科學園區,也坦承是因陳水扁于2004年1月初針對龍潭案在陳水扁辦公室召集原扁當局行政部門開會並做裁示等說法,有很大的出入。
審判長蔡守訓在庭訊後諭知,將23日上午原訂安排前陳水扁辦公室會計長馮瑞麟與陳水扁對質部分,由於陳水扁可能撤回傳喚,因此先行取消當次庭期。改由李界木部分進行準備程式,也讓李界木原本的認罪可望獲得輕判的訴訟策略,面臨相當大的考驗。
此外,在扁家弊案下周安排的庭期上,除了李界木的準備程式庭外,大多圍繞在“機要費案”部分,包括:21日上午將傳喚前陳水扁官邸總管林哲民與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對質。22日上午則繼續進行日前未審理完的馬永成、林德訓與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的對質。22日下午由馬永成與陳水扁對質。23日下午則是陳鎮慧與陳水扁對質。(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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