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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臺北地方法院裁定陳水扁延押2個月

2009年05月11日 17:3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11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臺北地方法院裁定陳水扁延押2個月。

  報道稱,臺北地方法院強調絕食並非羈押要件,雖然陳水扁的健康不佳,已經取消原本排定的明天出庭時間,但法院傍晚仍裁定陳水扁繼續延押兩個月。

  因為涉嫌貪污及洗錢等罪,陳水扁在去年12月12日遭臺檢方起訴,去年12月30日臺北地方法院依涉犯重罪、有逃亡及滅證串供之虞,裁定陳水扁羈押,今年3月3日再裁定自3月26日起延押2個月。臺北地方法院5月7日召開延押庭,陳水扁當庭自稱身體不適,在被還押看守所後宣佈絕食。

  陳水扁5月7日庭訓後宣佈絕食至17日後,6餐未進食飲水,5月9日上午10點10分,因情況不佳、嚴重脫水,被戒護送往臺北縣立醫院板橋院區就醫,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今日上午10時30分也前往探視。(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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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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