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18日審理臺軍採購與買官弊案,工程掮客林治崇雖然承認自臺軍方取得軍購招標文件,且有送錢給鐘永祥、楊東山等軍官及其配偶,但一改先前說辭,否認這些錢有行賄對價。
報道稱,林治崇集團被控以行賄、送禮、招待出境遊及安排性招待等方式拉攏軍官,取得工程招標資料再轉賣給廠商,還疑以600萬(新台幣,下同)幫前臺軍“後備司令部”中將副司令袁肖龍買官。板橋地檢署今年4月偵結,將林治崇、袁肖龍等人起訴,袁還被求刑22年。
臺檢方起訴書指控林治崇行賄方式包括送禮、招待旅遊、提供“顧問費”及飲宴與性招待等。法官吳佳穎為厘清“顧問費”,問林治崇為何送錢給軍官、或軍官的配偶?林治崇坦承按月支付2萬5千元給臺軍“後備司令部”後勤採購組長鐘永祥,主要是鐘永祥曾以1萬5千美金投資地下錢莊,這筆每月2萬5000元是他給鐘永祥的定額獲利給付。
而先前林治崇曾稱這些錢是以“顧問費”名義送給鐘永祥,但這次竟改口稱拿給鐘永祥的錢是投資獲利,否認鐘永祥主動索賄。法官問為何與先前檢方偵訊時說法不同?林治崇推說,“偵訊時記不清楚了,我被問煩了才這樣說”。
同時,林治崇也否認代鐘永祥支付臺軍前參謀總長霍守業女兒霍蕙瑜10萬元有不法對價,表示那筆錢只是鐘永祥向他“借款”,用以支付新居裝潢費。
林治崇還坦承曾自臺軍備局工營中心規劃設計組長楊東山、蔡瑜夫婦手中取得“臺東基地空勤餐廳案”及“救護機採購案”以外的20多項軍事採購招標文件,但同樣否認行賄。他表示每月拿錢給蔡瑜的錢,都是聘請蔡瑜當會計總務、諮詢等費用。
此外,林治崇也否認曾安排性招待行賄軍方,還要求法官傳喚陪酒女子出庭作證。(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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