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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檢方宣導財產來源不明罪 暗諷陳水扁意味濃厚

2009年05月31日 20:1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法務部門宣導財產來源不明罪,被疑暗諷陳水扁。上圖為臺北地檢署外的宣導白布條,下圖為2006年紅衫軍倒扁時的標語。

  台灣網5月31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臺當局推動反貪,通過財產來源不明罪,臺北地檢署外特地挂上宣導白布條,上面倒寫著大大的“貪”字,強調清廉政治是經過9年的努力才達成,外界質疑針對涉貪在押的陳水扁意味相當明顯,而且似乎還模倣當初倒扁紅衫軍的logo。

  臺當局“法務部”宣導4月份才剛通過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臺北地檢署門口挂起白布條,最引人注意的是上面倒著寫大大的“貪”字。有民眾認為大概是針對涉貪在押的陳水扁。

  報道稱,不知道是不是2006年的紅衫軍反貪腐運動實在太深植人心,總是讓人拿來比較,臺北地檢署外面的宣導布條一樣是白底黑字,清楚表現主題,都是反貪,跟當時倒扁紅潮圖騰的“扁”字一樣倒著寫。

  布條上還補充說明,這條財產不明來源罪是歷經9年終於通過施行;其實這項條文,是在陳水扁捲入海外洗錢弊案的時刻,臺當局大力推動的“陽光法案”之一,也被外界稱為“扁家條款”。(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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