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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3縣長贊成設紅燈區 10縣市強烈反對

2009年06月13日 09:2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13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該不該設置紅燈區(性工作專區),昨引起熱烈討論。該報昨向全臺25縣市首長全面普查,雲林縣長蘇治芬、屏東縣長曹啟鴻、宜蘭縣長呂國華3人明確表示贊成設專區,臺北市長郝龍斌等10個縣市長強烈反對,其他縣市首長不表態,或是截稿前無法聯絡上。

  研究性工作者除罪化

  報道稱,臺當局“內政部”最近委託學者完成性工作者除罪化研究,建議臺灣倣荷蘭設紅燈區,區內娼、嫖與經營者都不罰,但區外娼、嫖皆罰,至於哪些縣市要設專區,則由各縣市舉行公投或交議會決定。這項引發爭議的性交易政策構想,預計本月下旬送交臺當局“行政院”人權小組討論。

  依據學者建議案,各縣市議會具設專區決定權。臺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認為,情色無法禁絕,與其任其分散形成社會亂源,不如設專區集中管理。雲林縣議員周秀月從小在知名風化區虎尾鐵支路腳附近長大,她強硬表示,“如果送到議會審議,我第一個投反對票。”她說:“要性工作者集中管理,仿佛拉上臺面標簽化,誰會願意?”

  擬推動設性工作專區

  臺當局“行政院”人權小組昨針對性工作者除罪化議題舉行會前會。臺當局“研考會主委”江宜樺說,本月16至26日將開會討論性交易除罪化等議題。“內政部”官員說,若“行政院”決定推動設性工作專區,將建議訂定“成人性交易管理法”或“風俗營業管理法”,是否設專區交各縣市公投或議會通過,因公投門坎太高,較可能由議會通過後,自主劃設專區。臺當局“內政部長”廖了以說,性工作除罪化是必然趨勢,但須配套。

  臺“內政部”委託研究的方案中,未來性工作專區將嚴格管理設置地點及條件,包括不可在教堂、學校、醫院附近營業;嚴禁招攬廣告、促銷,以及性工作者須定期健康檢查等。

  此外,在娼妓合法、設專區前,臺“內政部”擬兩方案協助性工作者就地生存,包括警方取消取締賣淫的績效分數;針對目前法院裁定罰娼3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下或拘留3天不等,建議以罰鍰取代拘留。但現階段仍會大力取締應召站、馬伕及人口販賣業者。

  相關各方反應不一

  據臺灣警方統計,目前島內有51名合法公娼,但各縣市公娼館營業慘澹,桃園縣“天天樂”有12名公娼,平均每人每天接客2到3名,月收僅2萬到3萬元新台幣。島內“日日春”協會粗估,目前島內至少有10萬名性工作者,年產值數百億元。至於成立專區後的產業規模則無法估計。

  針對臺“內政部”新構想,臺灣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昨到“內政部”前抗議,聯盟發言人王芳萍質疑,“專區內恐會有政商勾結,專區外的性交易地下化情形恐更嚴重”。臺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說,荷蘭紅燈區雖合法,但其中還是有許多性工作者被剝削、恐嚇,“島外已開始檢討專區反而容易成為人口販賣、性剝削和洗錢溫床,臺灣不應違反潮流貿然設立”。

  在執法者方面,臺北市一名高階警官指出,警界贊成派認為設專區好管理,反對派則憂心專區周邊恐引來其他犯罪,衍生更嚴重治安問題。

  據臺灣媒體昨在全臺隨機街訪,支援和反對設專區民眾各半。臺灣性別議題專家、“中央大學”英美文學系特聘教授何春蕤說,臺當局願正視成人性需求是好事,但做法不切實際,“如果沒考慮地方民情和性工作者需求,只怕專區最後淪為蚊子館”。警察大學外事警察係副教授葉毓蘭認為,非法性交易一直存在,設專區管理是折衷做法,從島外例子來看,設專區無法全面杜絕非法性交易,但至少可加強性工作者衛生、體檢、退休制度等配套。(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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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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