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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下調甲型H1N1防治等級 與季節性流感等同

2009年06月19日 18:3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從今天起甲型H1N1流感從第一類傳染病降為第四類傳染病,將利用臺灣全民健保數據結合小區病毒監測。

  報道稱,臺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依照臺灣“傳染病防治法”的定義,第四類傳染病是有監視疫情發生,或施行防治必要的已知傳染病或症候群,其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均不及一、二、三類傳染病。

  該中心發言人施文儀錶示,甲型H1N1流感自4月起發生疫情至今,世界衛生組織 (WHO)已確定為大流行,已經無法採用圍堵策略局限于部分區域,不過病程嚴重度仍屬溫和,與季節性流感相當。

  他說,臺灣醫療防疫人員如果發現疑似甲型H1N1流感併發重症病人,比照季節性流感併發重症報告的時限、通報及相關防治措施規定辦理,一旦發現甲型H1N1流感病毒有變異情形或嚴重度有改變,疫情中心將適時調整傳染病分類。(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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