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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遭限制出境 分析稱美國已掌握扁家洗錢證據

2009年06月23日 23:3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22日坦承曾在公務機要費案中作偽證,遭限制出境。臺灣資深媒體人胡忠信直言,美國已掌握陳水扁家洗錢資料約80億(新台幣,下同),且資料已送回臺灣,因此臺北檢方才會下令限制陳幸妤出境。

  胡忠信表示,從陳幸妤被境管,他就不認為只是單純因為偽證罪,根據他了解,陳水扁家在美國洗錢的證據已被掌握,而且據估計約有80億在美國,而且美方也已將資料送回臺灣。他指出陳幸妤遭限制出境,是為了接下來的洗錢案件。他勸誡陳幸妤徹底認罪,也許還能脫罪,如果繼續狡辯,恐難挑被起訴的命運。他並且請要救陳水扁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要三思,若美國洗錢資料攤出來,蔡英文可能不知該如何是好。

  報道稱,陳水扁家第二代成員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22日赴臺北地檢署應訊,3人全部承認作偽證,但原本遭境管的陳幸妤非但沒有解除境管,反而遭更嚴厲的限制出境處分,原因就出在她的陳報狀。陳報狀中表示,“8月起將帶著大兒子趙翊安、二兒子趙翊廷赴美國進修,為時一年以上,已申請到美國紐約大學的植牙課程,也辦好留學證件”;她另狀附留學證件,入學通知書等資料,希望檢方解除對她的境管處分。臺灣資深媒體人陳敏鳳表示,陳幸妤是陳水扁案關係人,若放著她到處走,檢方負擔不起失蹤的責任。

  檢察官認為,陳幸妤觸犯的雖不是重罪,但她將遠赴美國一年,且8月就要離臺,即使其涉及的偽證罪由地檢署快速偵結,未來若案件起訴,還有法院審判的時程問題,因此對她採取限制出境處分。臺北檢方解釋,限制陳幸妤出境,主要目的是保全案件能夠順利偵查,法律上沒有小罪就不必限制出境的規定。前“立法委員”沈富雄表示,有了陳水扁案關鍵人黃芳彥的前車之鑒,陳幸妤一旦不回來,檢方難卸責,更沒辦法杜民眾悠悠之口。

  臺灣資深媒體人張友驊認為,美國不會無故凍結陳水扁家資產,應該是發現陳水扁家在美洗錢,而臺特偵組也掌握陳幸妤手上還有密帳。他指出唯有限制出境,才能防範陳幸妤到其他地區。

  國民黨“立委”邱毅23日上午也指出,陳幸妤遭限制出境,顯示臺北檢方掌握了比特偵組更進一步的數據,他懷疑這數據很可能和美國先前登出陳致中赴美證件,及三度刁難陳幸妤的證件有關。他相信,接下來臺北檢方要偵辦的除了是陳幸妤、陳致中姐弟兩人的偽證罪外,還有貪污、洗錢及侵佔公務機要費的共犯。邱毅猜測,美國所掌握的數據己經可以證明陳幸妤是陳水扁案的重要涉嫌人,因此陳幸妤不得不被留在臺灣。(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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