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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家弊案續審 吳淑珍:是我要求兒女作偽證的

2009年06月29日 20:0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2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繼續審理公務機要費案,今天傳喚吳淑珍進行提示證據程式。吳淑珍對於審判長蔡守訓提出的相關卷證及證人偵訊筆錄,除表明是自己要求子女作偽證外,都以沒意見回應。

  報道稱,蔡守訓下午針對2006年前“高檢署”查黑中心起訴的公務機要費案,提示相關卷證與證人供述,但由於吳淑珍身體狀況不佳,這部分尚未結束即先休息。

  吳淑珍在法庭上,對於蔡守訓提出的所有卷證,包括發票、消費明細、簽帳單等數據,在通譯還沒有拿給她過目之前,就先表示自己沒有意見。由於吳淑珍身體狀況不佳,頻頻揉著眼睛與太陽穴,還說自己常頭痛。蔡守訓諭知先休息。

  休息20多分鐘,蔡守訓還請法警搬來一張桌子,增加一個工作人員,並把30余宗卷證拿出來放在桌上,讓整個卷證確認的時間儘量縮短。不過,吳淑珍仍然抱持一貫的態度表示“沒有意見”。

  當蔡守訓提到吳淑珍的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時,吳淑珍表示,是她要求陳致中等3人蒐集發票,偵訊中所作的偽證也是她叫陳致中等3人說的,這些陳致中等3人都已經向檢察官說明。

  蔡守訓裁示,7月8日原本要傳喚吳淑珍出庭繼續提示卷證,但可能會改由吳淑珍與陳致中以證人身份出庭,吳淑珍追問“要問什麼”?蔡守訓不願意說出當天庭期的安排,他表示,“要問什麼到時候再說吧,現在告訴妳就不好玩啦”。(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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