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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稱與陳鎮慧有恩怨關係拒絕作證

2009年07月09日 15:5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今天被提訊與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對質,陳水扁說他與陳鎮慧有恩怨拒絕作證,並說是公設辯護人告訴他可以拒絕作證。

  報道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公務機要費案”今天提訊陳水扁、傳喚陳鎮慧對質。陳水扁一開始就說,因為陳鎮慧是污點證人,他與陳鎮慧有恩怨關係,所以拒絕作證,並且向審判長蔡守訓表示,昨天公設辯護人告訴他可以拒絕作證。

  蔡守訓告訴陳水扁,他雖然是同案被告,但是僅能就個別問題拒絕作證,不能概括地對所有問題拒絕作證,這是臺灣“最高法院”判決曾明確宣示的,否則要將他視為無正當理由拒絕作證。

  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認為,既然陳水扁說公設辯護人有告訴他可以拒絕作證,那麼應該傳喚公設辯護人說明,如果公設辯護人真的有所誤導,那麼臺北地方法院內部應該進行協調,或請公設辯護人向陳水扁解釋清楚,不應該貿然對陳水扁課罰。

  隨後,蔡守訓諭知休庭20分鐘,並找來兩位公設辯護人了解狀況。(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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