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陳水扁冷對舊友淚眼勸誡 稱與其根本不認識

2009年07月30日 14:1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檢察官林勤綱聲淚俱下,陳水扁表示講什麼都沒用。(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

 

  台灣網7月30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28日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在陳水扁案庭訊時淚眼規勸,“親愛的朋友,請諒解我,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但陳水扁對此似乎沒有任何感覺,陳水扁辦公室秘書劉導今日轉述陳水扁的話,“頂多只是聽過名字,跟他根本就不認識!”

  報道稱,陳水扁涉及的多項弊案于28日進行最後言詞辯論,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晚間在論告時,提起30年前他與陳水扁同是美麗島案的辯護律師,如今陳水扁卻被指控是個貪財如命的人,全程邊哭邊說了1個多小時。

  林勤綱說,在大學時代,看到日本首相因貪污遭羈押,當時激發出多少夢想;儘管畢業大家後各奔前程,但仍為打擊威權而努力,但這些理想、這些夢想都忘了嗎?他也哽咽地引述《臺灣十字架》一書對陳水扁說道,“親愛的朋友,請原諒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以彰顯那些你曾經用你一生去樹立起來的美好價值。”

  林勤綱表示,如果陳水扁忘了原先認知的尺度,為什麼在案發後還要虛構南線項目、召集幕僚討論責任分攤,並將案件卷證核定為機密,“如果你坦蕩蕩,何致於此?難道要以本案來做為肯定腐敗、容忍腐敗?”

  當庭自稱願與陳水扁“心靈對話”的林勤綱強調,法律的公正都不會轉彎,將來的政治領袖都應當因此體認到法律的尊嚴,任何人都沒有理由去做出侵犯他人、侵犯法律的行為。他最後語重心長地勸誡陳水扁,只要勇於面對自己所做的錯誤,那麼所有的過錯都可以被矯正。(焦瑩瑩)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