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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弊案續審 陳致中為爭緩刑稱願還瑞士12.7億

2009年08月14日 07:2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1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家相關弊案昨天開庭,陳水扁之子陳致中供稱陳水扁家在瑞士被凍結的12億7千萬元(新台幣,下同)一旦匯回臺灣,涉及不法就沒收充公,合法的也願全部捐出;他並強調絕無其他海外密帳,承諾再捐1千萬元做公益,請法院判他緩刑。

  報道稱,陳致中也為妻子黃睿靚求情輕判,他感嘆說:“她如果不是嫁給我,不會受到這麼多折磨。”說到這裡,在旁的黃睿靚啜泣起來。黃睿靚陳述時邊哭邊說:“我不能理解,既然婆婆(吳淑珍)不信任我,為什麼還要我幫忙開戶?又不告訴我來龍去脈。”“結婚以來,我處處替人設想,縮小自己,圓滿別人,深信家和萬事興,執著倫理觀念,沒想到卻讓自己捲入前所未有的風暴。”

  臺北地方法院昨天傳訊陳致中夫婦和陳水扁妻舅吳景茂夫婦,4人都認罪。吳景茂說,他和妻子願捐3百萬元做公益,請求法院判緩刑。陳致中表示,他對母親指示匯往海外的鉅款不是沒有懷疑過,但基於親情上的信任而未拒絕。律師葉大慧當庭詢問陳致中是否還有30億或3百億元的海外密帳?陳致中保證他在美、日、澳洲和瑞士沒有其他賬戶,絕對沒有隱瞞海外款項。

  審判長昨天特別問陳致中收入及資產狀況。陳致中表示,目前在民進黨黨部工作,每月薪資約4萬元,妻子教學生的薪水大約4萬元;高雄住的房子是姐姐買的,他只需負擔自己家庭的生活開銷,母親的醫療費是靠父親的月俸及禮遇金負擔。

  檢察官指出,雖然陳致中與黃睿靚認罪,但兩人對於與陳水扁共犯洗錢罪,陳述內容仍避重就輕,不能僅憑陳致中夫妻辯稱不知情或以母親吳淑珍強勢、無法拒絕,來合理化洗錢犯行,建請合議庭對兩人“妥適量刑”。全案訂9月11日下午4點宣判。(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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