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銀行公會今天表示,“莫拉克”颱風受災戶自用住宅全部毀損及土地滅失,比照921地震受災戶,所余建物及土地貸款餘額由原貸款金融機構概括承受,災民今後不必再償還房貸。
報道稱,臺銀行公會今天召開常務理事會通過“個人受災戶自用住宅房屋貸款承受措施”,這次風災引起個人住宅土地滅失、建物全部毀損並經拆除,自9月1日起至明年底止,災民可持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認定文件辦理。
臺銀行公會表示,此次銀行概括承受的對象,須為“莫拉克”風災造成的自用住宅建物毀損,或建物及土地滅失,並以該棟自用住宅作為擔保品,向銀行申辦房貸,並經政府機關認定滅失或全部毀損,並經拆除者為限。
不過,受災戶有數棟自用住宅土地滅失或建物毀損,僅能就其中1棟申請由金融機構概括承受。銀行公會指出,受災戶自用住宅因風災全部毀損或土地滅失,獲得原貸款金融機構同意,可不必再清償貸款餘額。(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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