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1日消息 臺當局“新聞局”晚間表示,已修改相關規定,放寬大陸電影從業人員赴臺拍攝臺灣生產電影或臺灣電影的對象與人數,並溯自7月27日生效,將有助臺灣電影產業發展與開拓大陸市場。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依據剛修正發佈的“大陸電影從業人員赴臺參與臺灣生產電影片或臺灣電影片製作審核處理原則”,大陸演員擔任臺灣生產電影主要演員,從每部電影不得超過2人,放寬為不得超過片中主要演員總人數的1/3,且大陸主要演員人數不得超過臺灣主要演員人數。
其次,大陸演員擔任臺灣電影的主要演員,也放寬為不得超過該電影主要演員總人數1/3,且大陸製片、導演、藝術、技術人員不得超過該電影前項人員總人數的1/3。
臺當局“新聞局”表示,放寬規定後,預期電影製作公司得以把攝製與後製作業留給臺灣劇組工作人員,增加臺灣電影從業人員工作機會,讓臺灣電影產業獲利並帶動周邊產業如住宿、餐飲、交通等行業工作機會,吸引投資臺灣電影拍攝。
“新聞局”指出,現今全球影業紛紛雇用大陸演員演出,以利影片進入大陸市場,因此,放寬大陸電影從業人員赴臺參與臺灣生產電影或臺灣電影製作,預期還可拓寬臺灣電影創作空間,開拓大陸電影市場。(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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