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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不服一審判決 對陳水扁夫婦等7人提起上訴

2009年09月18日 18:2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11日一審判決陳水扁家4大案及追加起訴部分。臺檢方特偵組研究案情後,今天決定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子、媳陳致中、黃睿靚等7人,提起上訴。

  此外,知情人士透露,臺灣“高等法院”將於22日進行陳水案的人工抽籤,“高院”刑庭86位法官屆時均參予抽籤。臺北地方法院預定於23日將在押的陳水扁移審“高院”,讓抽中扁案的合議庭開庭決定陳水扁是否繼續羈押。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公務機要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等案,以及追加起訴索賄、賣官等案,11日判陳水扁與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分別並科罰金新台幣2億元與3億元。

  執行公訴的特偵組及臺北地檢署于14日分別接獲法院的判決書,檢察官經過近一週討論後,下午將上訴名單及理由提交臺“檢察總長”陳聰明核定,陳聰明立即批准名單內容。

  檢方提出上訴的名單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

  至於扁家友人蔡銘傑、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大嫂陳俊英、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科管局局長”李界木等人,均不在特偵組上訴範圍。

  另外,有關特偵組追加起訴的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交付扁家3億1000萬元新台幣部分,合議庭分別判處不受理和無罪。特偵組也決定上訴。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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