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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服裝儀容不像話 將重啟“發禁”落實服儀規定

2009年09月30日 06:3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3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新官上任三把火,臺防務主管部門負責人高華柱上任後,認為現在的臺軍官兵服裝儀容實在不象話,連“混搭”都出來了,決定整頓“軍人儀容”,通令全軍落實遵守服儀規定,尤其是頭髮,每兩周要剪一次。

  前天剛到任的臺防務主管部門“軍政副部長”楊念祖,在記者會頂著平頭,神清氣爽,原來他要以身作則貫徹“部長”的命令,帶領部屬一起落實服儀規定。今天 “立法院國防委員會”開議,現場將軍們的頭髮,勢必變成鎂光燈焦點。

  臺防務主管部門下令,男性官兵的頭髮要“兩側自兩耳上方向上剪短1釐米、後腦自髮根沿上15度剪短4釐米”。女性官兵的頭髮則“不得短于耳根上、不可長過肩下20釐米”,長髮可適度整燙;平時要束綁整齊,參加慶典、集會時則要盤發成髻。此外,男女官兵都不可染發,但不禁止將白髮染黑。

  至於服制,穿軍服時須搭配製式皮鞋加黑襪,鞋帶也要依規定“一字在上、外壓內”,在室外一定要帶軍便帽,尤其“不得軍便服混穿”,各級幹部也要利用集合(會)時仔細檢查。

  高華柱整頓“軍人儀容”,營區附近的美容業生意大好。“國防部”附近的“司法院”內和東吳大學城區部旁的理髮店,因為又近又便宜(一次100元新台幣),常有軍人來剪髮,最近更是排隊才剪得到。

  臺防務主管部門官員表示,軍人服儀規定行之有年,但從來沒有負責人親自下令要落實執行。義務役士兵只有在入伍時和新訓期間會嚴格要求發長,下部隊後就靠自我要求。軍官則一向自我管理,原則就是不要蓋耳也不要披頭散發。(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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