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經過上月24日移審臺灣“高等法院”被羈押,陳水扁昨天抗告成功,獲臺灣“最高法院”發回更為裁定,“高等法院”審判長鄧振球今天淩晨重作裁定,把陳水扁再度羈押回籠,由於這是合議庭對陳水扁有羈押必要性的二次心證外露,換言之,在羈押原因未消滅前,陳水扁即便再抗告,在二審結案前幾乎已經沒有獲釋的可能性。
陳水扁在移審臺灣“高等法院”于接押庭鎩羽而歸後,昨天的羈押更裁庭再度敗下陣來,“高等法院”補足押陳水扁的理由,內容指陳水扁涉犯重罪,有家人和親信參與犯罪,加上陳水扁又有卸任領導人的深遠影響力,及相當資產、人脈,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刑罰的執行,因此再度決定羈押陳水扁。
在昨天傍晚開庭的羈押更裁庭中,陳水扁節制發言,先在開場的陳述中,盛讚合議庭對被告人權的重視,後又大爆臺灣當局領導人安全密道,然而當程式進入檢辯表示意見時,檢辯激烈交火,甚至互轟誠信,在誰是高級公務人員的口水論戰中,蒞庭的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就反諷“誰比陳水扁更高級”、“說到要問誠信公平,不妨去檢視貴方的當事人”。
為了說明押陳水扁的必要性,越方如檢察官也在法庭中,指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提出的賬戶有不少資金流向不明,且陳水扁被控侵佔“機密外交”款項,陳致中在美國賬戶也有30多萬美金,還說,陳水扁家在海外資產豐厚,不只在瑞士而已。
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經過近兩小時的評議,今天淩晨裁定續押陳水扁,並將陳水扁還押臺北看所守。
淩晨押陳水扁的決定,是審判長鄧振球所屬合議庭,在一個月內,第二次顯露心證,即便未來陳水扁再抗告成功,合議庭也不可能放陳水扁,換言之,要決戰二審的陳水扁,未來想獲釋的可能性極低。(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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