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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升“控美案”涉嫌“外患罪”接到臺檢方傳票

2009年10月17日 15:0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與林志升兩項“控美案”遭美方駁回後,風波未落幕。林志升今天透露,接到臺灣“高檢署”“外患罪”的傳票;陳水扁的幕僚則說,未獲任何消息。

  據報道,對於林志升表示收到傳票一事,臺“高檢署”書記官長林邦梁表示,全案已由檢察官進行調查,相關程式不便說明。此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5日駁回提審林志升等228人“控美案”,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也于當地時間6日,駁回提審陳水扁控告美國總統奧巴馬及國防部長蓋茨案。

  林志升說,昨天下午他接獲臺“高檢署”傳票,以“外患罪”傳他,要求他10月27日上午赴“高檢署”說明,但傳票上並未載明是證人或被告,他打電話到“高檢署”問,得知陳水扁也一併被傳喚。

  報道說,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志銘受訪時則指出,目前沒有收到任何資訊,也沒有收到任何傳票。(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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