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9月間判決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涉貪污等案後,另告發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等人涉偽證等案。臺北地檢署今天上午傳喚林德訓、前陳水扁辦公室機要室主任曾天賜說明。但曾天賜未到案。
據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告髮指出,2006年7月28日,臺“高檢署查黑中心”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之前,陳水扁在玉山寓所召集幕僚林德訓、曾天賜等人,共謀在檢察官偵查時以虛偽的“甲君”執行南線專案作偽證。
報道說,臺北地檢署分案後,上午首度以被告身份傳喚林德訓到案,並以證人身份傳喚曾天賜說明,但曾天賜因未收到傳票,並未到臺北地檢署報到。檢察官將另開傳票,要求曾天賜擇期到案。(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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