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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租保管室放鉅款不付租費 金庫藏錢白拿利息

2009年12月25日 10:2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吳淑珍即使已有億萬家財,但處理自家鉅款還是錙銖必較,算盤打得精,能夠不花錢的絕不出半毛。臺檢方特偵組發現,吳淑珍要求臺灣國泰世華金控提供最大的保管室,卻不繳租金,臺灣國泰世華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只好說“我來處理就好”,四年的租金,全由蔡鎮宇買單。

  檢方調查,陳水扁家在國泰世華的保管室,最多曾存放13億元(新台幣 下同)現金。後來將7億4000萬元載往元大馬家,要求馬家代為海外理財,其中5億元未操作投資,吳淑珍感嘆“無收益”,馬家還得按月奉上73萬餘元的利息。

  使用銀行保管室 賴掉百萬租金

  臺檢方起訴書指出,吳淑珍原本將收受臺灣金控財團行賄的數億元現金,以胞兄吳景茂名義存放在前臺灣“交通銀行”總行的保管箱。後來因為吳景茂反映“交通銀行”隱私性不佳,吳淑珍又聽說國泰世華金控有保管室,便聯絡蔡鎮宇想了解情況,並親自前往參觀。

  2003年4月,吳淑珍到國泰世華參觀保管室,由蔡鎮宇與當時的國泰銀行董事長李明賢陪同。參觀結束,吳淑珍表示要“租”最大的D1保管室,商定以吳景茂妻子陳俊英的名義租用。2003年5月12日,雙方簽保管室租約,吳淑珍又表示:“其實我沒那麼多東西可存放。”簽完約卻沒繳租金,蔡鎮宇便說:“我來處理就好!”就這樣,幫吳淑珍給付D1保管室的近百萬元租金。

  2004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後,陳水扁家的現金存量減少,吳淑珍聯絡蔡鎮宇,改租較小的B3保管室,由陳致中與陳鎮慧前往搬錢。B3保管室每年28萬3000多元的租金,直到2006年6月20日陳水扁家把錢搬離前,吳淑珍還是分文未付,全由蔡鎮宇買單。

  鉅款進元大金控金庫 每月白拿73萬利息

  陳水扁家弊案爆發後,陳水扁家遭爆料在國泰世華有保管室,吳淑珍決定將7億4000萬元搬到元大馬家的地下室金庫。不到一個月,吳淑珍要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代為購買海外公司債,先投資2億4000萬元,但還不滿足,又向元大證券前董事杜麗萍感嘆說,其餘5億現金無收益。

  杜麗萍向馬家轉達後,元大馬家依當時的年利率,按月給付吳淑珍73萬9726元利息,還回溯自當年7月起算。(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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