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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檢署將吳淑珍涉及偽證案合併臺“高院”審理

2010年01月05日 15:5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5日消息 臺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判決陳水扁涉貪污等案後,另告發陳水扁家友人羅勝順、羅施麗雲等人涉偽證等案。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將吳淑珍涉案部分移送臺灣“高等法院”並案審理。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檢察官林漢強依偽證罪將羅勝順、羅施麗雲夫婦起訴,稍晚將移送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臺檢方認為,吳淑珍涉嫌教唆羅勝順、羅施麗雲作偽證,為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的陳水扁案的接續犯,依教唆偽證罪將吳淑珍並案移送“高院”審理。

  臺北地方法院告髮指出,羅勝順、羅施麗雲在臺檢方偵辦公務機要費案期間,配合陳水扁家說法,指曾接受陳水扁以機要費犒賞,並以他人發票報帳,涉嫌偽證罪。

  除吳淑珍及羅勝順夫婦外,其餘被告分別為陳水扁及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友人種村碧君、陳水扁辦公室秘書陳心怡、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林德訓秘書陳慧雯、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前臺“國科會”主委魏哲和等人。分別由臺北地檢署及臺特偵組偵辦,尚未偵結。(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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