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玲昨哭著說:“我願認錯,但懲罰全由我一個人扛不公平。”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台灣網1月19日消息 雲林縣東和中學老師念家昌與女學生高雅玲發生畸形戀,在高雅玲上學時兩人就談得來,3年前高雅玲經濟和婚姻均出狀況,念男借錢給她。高雅玲後來想結束這段畸形戀,念男要求還錢,高女無力償還,念男於是提告,法官日前判高雅玲需還201萬元(新台幣,下同);同時高雅玲丈夫也控告妻子與念家昌通姦,現由臺中地檢署調查中。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長相清秀的高雅玲現年31歲,雲林縣東和中學老師念家昌現年46歲,未婚。高女昨受訪時悔恨落淚說:“我的人和時間他都得到了,現在卻什麼都想要回去。丈夫責怪我為了錢出賣自己,我願意認錯,但懲罰全由我一個人扛,不公平!”高女事發後向丈夫懺悔,丈夫控告她與念家昌通姦。
老師控學生“捏造事實”
念家昌昨堅決否認與高女交往過以及發生性關係,他強調:“絕對沒有!”他氣憤地說:“我已經受夠了!哪有人為了不還錢就捏造一堆事實,將借貸糾紛渲染成感情糾紛,去傷害別人比生命還重要的名譽與清白?”“我在學校幫助過的學生不計其數,如今把我這個受害者形容成加害者,這公平嗎?”有臺媒記者追問他是否和高女交往,他說:“說太多對雙方都不是好事。”
學生說老師短信傳情
高雅玲昨說,老師在中學時教她歷史,兩人特別談得來。高女說,當時老師平均每週到臺中找她兩次,且短信傳情表示“你是否還願意與我交流內心的情感?高雅玲說,前年她懷了丈夫第3個小孩自覺該回頭,於是和老師疏遠。兩個月後念家昌開始討錢,但她把錢都投資股票全部賠光。高女在法庭上提出短信證明與老師交往,並強調200余萬元是談戀愛時老師的贈與。但法官認定短信內容沒提及要免除債務,且高雅玲先前曾還款6萬元,也傳過短信給老師商量可否慢慢還,可見雙方仍屬於借貸關係,判高女需還錢。
東和中學校方昨說,本案是私人糾紛,雙方各說各話,校方暫不會介入。念家昌的一名校友說,念家昌只教歷史一科,幾乎所有學生都被他教過,大家對他的共同印像是教學很認真很受學生歡迎,但“有點宅”。
臺專家:男女都有錯
臺兩性專家廖輝英錶示,若女方所說屬實,那“摻雜金錢的偷情,留下的後遺症最難收拾。”她表示,男女雙方都不對,“女方不該有佔便宜的想法,以為一次性關係就可用掉人家200多萬元,不玩了想抽腿就走;男方用金錢搏感情的企圖也將會註定失敗。”東和中學老師念家昌昨日表示,這件官司僅僅是單純的借款糾紛。(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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