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二審未獲緩刑 陳水扁家偽證案5被告上訴

2010年02月23日 19:3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家偽證案二審宣判,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與子女、女婿及前臺北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等被告均未獲緩刑,5人已于昨天透過律師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也表示,已收到5人上訴狀。

  全案源起于臺檢方查黑中心2006年間偵辦公務機要費案,發現吳淑珍蒐集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與女婿趙建銘消費發票後不實核銷,傳喚3人作證。吳淑珍被控先於官邸教唆3人向檢方虛偽證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饋贈,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屬於公務支出項目”,3人也照珍的指示證述。

  陳敏薰則是2008年在特偵組偵辦扁案時證稱,去過官邸向吳淑珍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但去年4月陳敏薰到法院作證,卻翻供說從未向吳淑珍提及大華董座一事,證詞明顯與偵查筆錄不符。扁家4人與陳敏薰去年7月遭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日一審判刑吳淑珍1年,陳致中和趙建銘、陳幸妤均判6個月,陳敏薰被判1年6個月。

  吳淑珍與子女遭控偽證案,臺灣“高院”本月3日二審宣判,吳淑珍被判刑9個月,兒子陳致中和女兒陳幸妤、趙建銘夫婦均判3個月;陳敏薰則被判8個月,無人獲緩刑。

  吳淑珍、陳幸妤與趙建銘委任律師林志忠表示,已于昨天提上訴;陳致中委任律師葉大慧也表示,已向“高院”聲明上訴,上訴理由將於事後補齊。至於陳敏薰,也透過律師提出上訴。

  臺灣“高院”表示,已收到5人的上訴,將匯整相關卷證後,再送至臺灣“最高法院”。(高大林)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高大林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