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0日消息 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二次金改”與陳水扁家洗錢案,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表示,當時金控並購過程中,從未聽說臺灣國泰與富邦金控有向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尋求奧援情事。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陳水扁家洗錢案,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包括陳水扁夫婦、馬永成、臺灣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前國泰世華副董事長李明賢、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營運長馬維辰等人。認為相關被告在國泰並世華、元大並復華涉收賄;陳水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的鉅款涉洗錢。
臺北地院上午傳訊馬永成、蔡鎮宇、李明賢等7人再開準備庭。馬永成表示,當時國泰與富邦金控爭奪合併世華銀行,他從未聽說有人向陳水扁尋求奧援;自己也僅受陳水扁囑附向業者轉達政策大方向,絕非直接介入並購。臺北檢方卻認定全案涉及犯罪,過於牽強。
蔡鎮宇與李明賢則委由辯護律師,向法官聲請調查部分有利證據,法官諭知蔡、李2人于12日下午2時30分續行準備庭;馬志玲、馬維辰部分則定於18日下午2時30分。另外,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前元大證董事杜麗萍于上次庭訊向檢方請求認罪協商;不過,目前檢察官尚未同意,將擇期再行庭訊。(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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