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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推動“大選”不在籍投票 民代選舉不適用

2010年03月24日 14:0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即使2012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與民意代表選舉合併投票,也不會兩種選舉同時推行不在籍投票(指臺灣民眾不在戶籍所在地投票),“大選”會優先規劃,民意代表選舉不在優先規劃實施項目之列。

  江宜樺上午在臺“立法院”受訪時說,對民代選舉的不在籍投票,目前並不是優先規劃實施項目;2012台灣地區“大選”優先規劃不在籍投票,是“內政部”一貫方針。至於選舉期程會不會合併,尊重“中央選舉委員會”決定。

  江宜樺指出,若以在地工作,求學者人數來算,約有40.05萬人,如果這當中有一半的臺灣民眾因為不在籍投票而行使投票權,數字是相當可觀。選舉期程調整合併和不在籍投票若同時發生,會加重選務工作,當局“內政部”先前與“中選會”共識是,若“大選”與民意代表選舉合併投票,也不會兩種選舉同時都推不在籍投票。

  江宜樺解釋說,因為臺灣領導人選舉是單一選區制,推不在籍投票全臺灣只用同一張選票,比較好進行;而民意代表選舉,共有76種選票,無論會不會跟“大選”合併,它本身就是難度很高的一種投票方式。

  江宜樺指出,臺當局“內政部”之前有考慮臺灣民眾感受的問題,也許大家會期待若能不在籍投票,最好是從“大選”、民代選舉、“直轄市長”選舉、縣市議員選舉、里長選舉,統統都適用。

  不過,江宜樺認為,若大家仔細看每一種選舉的特性加以分析,有些選舉基本上不涉不在籍投票的問題,例如村里長選舉;有些選舉可行性比較高,例如“大選”;比較為難就是全臺性的民意代表選舉。直到日前臺當局“內政部”要對外宣佈不在籍投票辦法時,也沒有把民意代表選舉投票列為優先推動項目。(台灣網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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