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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稱扁家應全數匯回海外12億而不是7億(圖)

2010年04月07日 07:2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陳致中昨表示,願意將海外7億匯回最臺“高檢”指定賬戶。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台灣網4月7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上周說,陳水扁家需匯回“海角7億”(指陳水扁家匯往海外的7億元新台幣貪污款),陳水扁才較有可能交保。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昨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和妻子黃睿靚經吳淑珍同意,已簽署文件,願將瑞士7億(新台幣 下同)存款匯回臺特偵組指定賬戶。臺檢方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昨強調:臺特偵組一直以來就主張陳水扁家海外12億元應全數匯回,而不是7億。

  陳雲南昨表示,臺特偵組與海外相關單位進行“司法互助”,也是朝陳水扁家海外12億元全數匯回這一目標進行。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將提訊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進行辯論程式。

  吳淑珍自曝也領零用金

  陳致中昨在記者會上說:陳水扁案二審辯論終結後,無論從法律觀點、人權或者人道主義立場,羈押陳水扁的理由已經不存在了,他非常盼望法官早日同意陳水扁交保。

  陳水扁昨因另涉侵佔臺灣地區領導人出訪零用金33萬美元(約1100萬元台幣),被臺北地方法院提訊出庭辯論,昨晚辯論終結,定於6月8日宣判。據報道,在法庭上陳水扁仍重申,出訪零用金每次10萬美金,都用在買禮物給“友邦”元首家人或支付小費等雜支上。而吳淑珍先前出庭作證時曾自曝:我作為臺灣地區領導人夫人,每次出訪,臺當局“外交部”都會給我8萬美元零用金。我零用金都不夠用,陳水扁排場更大,10萬美元怎夠用?(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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