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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可先追回1/3款項 吳敦義強調毋枉毋縱

2010年05月11日 14:1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11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新加坡高等法院判決“巴紐案”臺灣當局勝訴,可向“外交掮客”金紀玖追討相關款項。臺當局外事部門今天表示,臺灣可望追償1/3款項,其餘2/3會儘速加以追償。臺當局行政機構負責人吳敦義也表態,會盡力追訴,決不手軟。

  新加坡高等法院於今年2月開庭,審理臺當局“外交部”向掮客金紀玖追討“巴紐案”鉅款,金額達2980萬美元(約新台幣9億3921萬元)。臺方委任的呂俊昭事務所律師謝坤耀收到判決書,臺灣當局贏得官司,可向金紀玖追討2980萬美元“建交”款,並據判決書扣押金紀玖在新加坡的財產;不服的一方依法可再上訴一次。

  臺當局“外交部新聞文化司副司長”章計平上午在新聞說明會表示,臺灣可望追償的金額為2980萬美元的1/3款項,其中有5000萬台幣已匯回臺灣,剩下900萬美元。其餘2/3會基於司法互助等一切管道加以追償,希望儘快追回。

  他並說,雖然根據新加坡高等法院規範,被告可以再上訴,但並不排除臺灣現在就可強制執行相關追償事項。

  臺當局“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臺當局方針很明白,依法應追訴的案件絕不會松手,要確保尊嚴與利益,防堵貪瀆,這是馬英九堅定貫徹的廉能信念。

  他說,“巴紐案”與“拉法葉艦案”除努力打贏官司與仲裁,確保臺灣利益,該追的責任,也絕不放鬆,毋枉毋縱是堅持的原則。

  “巴紐案”在兩年前民進黨掌權時爆發,曾導致民進黨籍臺當局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與“外交部長”黃志芳下臺。當時掮客釋放出的消息說這些官員收賄,而一度導致邱義仁受到臺灣司法調查且一度被收押,臺灣司法單位還依掮客指控搜索了包括臺當局“行政院”在內的多個行政機關。

  這起遭到“外交掮客”詐騙的案件,使得民進黨聲望受挫。(台灣網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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