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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四房認祖露曙光 法院認定3姐弟非繼父親生

2010年05月26日 08:3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王永慶 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羅文源 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台灣網5月26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家族認祖歸宗案有重大進展。自稱王永慶四房子女的羅文源3姐弟,為證明是王永慶親生骨肉,打官司確認與繼父羅景祺無親子關係。臺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羅家姐弟和繼父沒有血緣。未來3人若能認祖歸宗,僅王永慶島內遺產,每人就可繼承超過21億元(新台幣 下同)。

  王永慶前年病逝後,美國《富比士》(Forbes)雜誌調查指他全部共留下約2222億元遺產。若根據去年底曝光的王家遺產協議,王永慶在臺遺產為595.84億元,按此計算,羅家3姐弟若成功認祖歸宗,每人可分到21.28億元。律師岳珍表示,若王家成員先分掉遺產,羅家姐弟可打官司索討。

  羅文源昨日人在美國,他透過律師徐鈴茱表示:“深信自己是王永慶親生子女,若王家仍不承認,將向法院聲請親子鑒定檢驗,希望王家能配合。”台塑集團方面昨日以家族私事為由,不願表達任何意見,但二房長子王文洋的律師李文中說:“王文洋目前無意願配合驗DNA。”

  羅家3姐弟主張,母親林明珠自1953年起與王永慶交往陸續生下3人,雙方分手後,3姐弟于1961年被繼父羅景祺以親生子女名義認領。前年10月王永慶過世,3姐弟要求認祖歸宗,提出“生父死後認領”訴訟。事件爆發後,王文洋曾向媒體表示:“應該是真的!”羅家姐弟起初打官司並不順利,法官認為要認祖歸宗先要確認他們與繼父沒血緣關係,因母親、繼父已歿,3姐弟以同母異父的4名兄弟姐妹為被告,提出與繼父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

  經近一年訴訟,臺北地院日前判3姐弟勝訴,關鍵是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拒絕驗DNA鑒定,法官因而傳喚羅文源表哥林兆勳等3人作證,3人證詞成法官判斷重點。林兆勳庭訊說:“姑姑林明珠于1952年到臺北工作,他當時就讀初中,北上與姑姑住一起,期間姑姑生了林雪貞、林文源、林雪映3小孩,當時姑姑與王永慶交往,王一個月來1至2次。”並表示姐弟3人名字是王永慶按王家輩分取的,男是“文”、女是“雪”。但最後林明珠另嫁羅景祺,3人改姓羅。

  林明珠生前友人邱來春也證述:“林明珠經人介紹認識王永慶,他們同居時生了3個子女,生第3個時王永慶外面有女人,兩人吵得很厲害,林、王分手後才認識羅景祺。”親戚駱馬德妹也出庭說:“王永慶與林明珠生了3個小孩……林明珠後來跟姓羅的結婚,之後又再生4個小孩”,法官根據證人證詞與相關事證,日前認定3姊弟非羅景祺與林明珠所生,但被告還可上訴。(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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