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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警方明訂警察與幫派接觸需書面報準 遭基層反彈

2010年07月02日 18:2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警政署”昨日訂定臺灣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範,明訂警察與幫派接觸需書面報準,引起基層反彈聲浪。臺灣一線辦案警察氣憤的反問“長官是都沒辦過案嗎?”臺當局“警政署”督察人員強調,這是非常時期需用非常手段來面對當前臺灣警紀問題。

  臺當局“警政署”訂定的臺灣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範,今天在臺灣警察基層投下一顆震撼彈。根據這項“黑白規範”,臺灣警察未經核準,不得與治安顧慮人口、不良幫派分子及經營非法色情、賭博及其他不法業者接觸。不僅不準私下書面、電話、網路交流或會面,參與聚會、婚喪喜慶、飲宴等任何交際活動也禁止。

  “長官吃飽太閒! ”許多臺灣基層警察直接挑明說,現在臺警方辦掃黑案一般會先去跟黑幫做情搜,再根據情搜資料,報請檢察官指揮、監聽黑幫的不法犯罪事實。如果跟黑幫問一下槍擊或其他幫派犯罪的動態還要報準,那大家坐在辦公室打公文就好了。

  臺灣基層警察抱怨說,現在辦案都沒人要辦了,大家寧願去大門站門崗,也不要被分發到第一線辦案單位。“如果跟黑道講一句話就要報準,那請長官以後正式取消現行情搜規定、幫派情搜的績效評比。”第一線辦案警察氣憤的反問“長官是都沒辦過案嗎? ”

  參與制訂“黑白規範”的臺當局“警政署”行政組長黃宗仁表示,臺警方過去也有對於接觸治安顧慮人口的相關規定,然而規定不很明確。最近臺灣發生幾件重大警紀案,再度引起民眾對黑白交往分際的關切,才讓臺當局“警政署”下定決心要使這個規範更為明確,對於執法人員亦有所保障。(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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