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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奇美電子訴新力侵智慧財產權 要其停售侵權產品

2010年07月08日 08:0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8日消息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奇美電子昨日宣佈,已在大陸及美國兩地同步對日本新力公司提出專利權侵權訴訟。除要求侵權損害賠償外,並要求法院禁止新力銷售侵權產品。奇美電子不惜對大客戶新力左右開弓,在全球兩大液晶電視市場大陸及美國同步興訟,震撼業界,成為全球備受矚目的智慧財產權案例。

  目前在大陸的奇美電子首席執行官段行建,昨晚被問及此案時相當低調,僅表示:“不知道,沒有評論。”

  新力在3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控告奇美電子的前身群創侵犯其專利,奇美電子此舉被認為是展開反制。臺灣鴻海集團幫新力代工遊戲機、筆記型電腦與液晶電視,並借此此協助將奇美電子的面板,擴大供貨給新力。雙方卻交互提出專利侵權訴訟。

  根據過去的案例,當供應商與客戶針對專利侵權互告,通常是以和解與交互授權收場。同時,由於新力的面板採購來源不只奇美電子一家,奇美電子針對新力採用非奇美電子的面板提告,目的也希望新力提高對奇美電子的採購量。這就使得奇美電子控告新力專利侵權一案,大有“以戰逼和”的味道。一旦策略成功,奇美電子的專利授權金將可大幅降低,甚至不用繳,並爭取到來自新力的更大商機。

  奇美電子主張新力所生產銷售的數項重要產品,包括Bravia液晶電視、Cybershot數位相機,以及數位相框等,均侵害奇美電子的專利權,除要求侵權損害賠償外,並要求法院禁止新力販售侵權產品。

  奇美電子法務長田正人表示,奇美電子多年來持續投注大量資源在高階平板螢幕產品的技術創新及研發上,完成群創、奇美電子和統寶的三合一合併案後,奇美電子智慧財產權的實力已大幅提升且更多樣化。此外,為保護奇美電子的全球營運及投資,將持續進行多項策略性智慧財產權規劃與部署。(台灣網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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