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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孫志浩法庭簽字離婚 女兒監護權仍待解決

2010年07月12日 12:3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灣女星賈靜雯和夫婿孫志浩的離婚官司,臺北新店家事法庭上午第三度開庭,在雙方各退一步下,雙方當庭簽字同意離婚,孫放棄對賈靜雯的剩餘財產請求權,而賈也同意將上海的房產無償轉移給孫,家事法庭之後將針對梧桐妹的監護權歸屬再行開庭。(台灣網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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