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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公佈沒收陳水扁房產訴狀內容 提出6理由

2010年07月16日 08:1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美國司法部15日罕見地主動提供要求當地法院沒收陳水扁夫婦在美房產的訴狀內容,並且詳列所觸犯的民事沒收及洗錢相關法律條文。

  美國政府15日稍早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沒收陳水扁夫婦當權期間,涉嫌以賄款購買的2棟豪宅。其中一棟在紐約曼哈頓;另一棟在弗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

  本案的提訟依據,是美國法典第18編第981條;及第18編第1956、1957條的相關條文。其中第981條為民事沒收法(Civil Forfeiture);第1956條為利用金融工具洗錢相關法律;1957條為藉由特定不法活動,從事房地產交易。

  根據向紐約州及弗吉尼亞州司法部提出民事沒收訴狀內容,當中所列犯罪事實,與臺灣檢方的起訴書內容相同。訴狀中並提出6大起訴理由,其中包括被告名下房產是以不法行為所得資金購得等。(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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