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檢調單位偵辦臺灣“高院”法官貪瀆案,案情如滾雪球,扯出不少司法官藉由“紅粉知己”充當白手套收賄,上演一齣“性、黑錢、白手套(黑錢漂白的中間人)”的劇目。最受矚目的,可能要算前天(11日)被檢調拘提,被懷疑透過律師邱創舜行賄臺灣“高院”法官的婦人廖姿婷。
引爆臺灣“高院”法官集體貪污的何智輝案,除了嫌疑人何智輝是靠著身邊的女子謝燕貞為他打點接洽,陳榮和的情人魏清華、蔡光治的女人黃賴瑞珍都牽扯到案子,黃賴瑞珍還疑似充當“白手套”。繼而爆發的前法官現任律師邱創舜涉嫌行賄案,他現任妻子段美月更涉嫌代為行賄,落得被一同收押。
法官與女人的關係,在這波臺灣法院開展的“正己項目”中,成了社會大眾茶余飯後的話題。至於到底是因先有女人才會污錢,還是有了錢才會棄糟糠之妻去找女人?可能各自際遇不同了。
在所有涉案的被告或關係人中,被檢調拘提,疑涉嫌透過律師邱創舜行賄臺灣“高院”法官的婦人廖姿婷“名氣”最大。她因被控詐騙竹東鎮長盧東文等人投資銀拍屋、股票千萬元(新台幣,下同);一審判1年零6個月,二審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檢調懷疑她涉嫌透過邱創舜行賄臺灣“高院”法官林明俊。
廖姿婷原叫廖月嬌,是經營房地產女強人,在島內司法圈內是具有高知名度的爭議人物。她的感情世界尤其精采,一名已婚的二審檢察官還為她遭撤職。島內司法界很多人認識她,她借著經營房地產關係,結交不少司法官及政商人士。
據指出,廖月嬌在21年前與丈夫離婚後,靠著父親生前經營的制藥廠股權開始,從事生產健康食品,與朋友合夥開設代書事務所,之後從事房地產事業。廖月嬌雖然長相並不特別,但個性豪爽,加上在地方上相當活躍,感情生活相當豐富。自稱多年前有某警局分局長為了她,與自己的刑事組長搞得水火不容。
但讓廖月嬌聲名大噪的,是她與前臺中高分檢署檢察官陳舜銘的一段婚外情。她曾公開指責陳舜銘帶她到哈爾濱等地旅遊,還通過她給情敵800萬元當讓渡費。她指證自己曾花錢讓陳舜銘檢買禮物送長官,還控告陳舜銘騙財騙色,後來檢方卻不起訴陳舜銘。但陳遭臺當局“法務部”移送“公懲會”決議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
2004年廖月嬌轉戰新竹,經營跨足證券、不動產、生化科技的“金月”事業集團。隨後,詐騙新竹地區名人上千萬元,連前“立委”邱鏡淳也指控廖月嬌打著他的名義招搖撞騙。
雖然廖月嬌被控多起詐欺官司,但法院大都認定只是單純民事糾紛,或因她強調已與對方談和解事宜,而予輕判。(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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