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林志玲因欠稅案遭“禁奢條款” 臺北街頭買滷肉飯

2010年09月27日 14:5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台灣網9月27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近日,臺灣第一名模林志玲欠稅官司纏身,可能得補稅近千萬(新台幣,下同)。其經紀公司特別為她制定“禁奢條款”,要求她儘量節儉不鋪張,以免被貼上有錢不繳稅的標簽。

  昨天,林志玲被臺灣媒體拍到和母親吳慈在臺北市的小吃攤買午餐。林志玲去的這家知名滷肉飯攤價格便宜是典型的大眾口味。其中最大碗的滷肉飯只要45元,加上油豆腐20元,再加滷肉飯必搭的筍幹50元,全部加在一起,林志玲母女共買了400多元。攤主對記者說,林志玲在顧客中看起來特別顯眼,而且她和大家一起排隊買滷肉飯看起來也很親切。(台灣網 吳斌)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