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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笨匪先放人質再取贖金 亮紙條泄身份被逮

2010年12月12日 10:5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高雄縣男子林丁文因無錢買毒品,隨機綁架上小學的何姓男童,並打電話向何父勒索。林丁文打完勒索電話後竟隨即將男童釋放,他前往提取贖金時遭臺警方逮捕。

  “我原以為是詐騙集團,馬上挂電話!”何姓男童的父親表示,接到林丁文(36歲)打來的勒索電話時,一開始懷疑是詐騙電話,聯繫校方才發現兒子真的沒到學校。但何父不到一個小時就接到學校老師的電話,表示他兒子已經回到學校,沒想到綁匪居然又打電話要求贖款,他立即報警。

  10日上午7時許,林丁文到高雄縣興達小學前,隨機挑選男童準備綁票,剛好發現落單的何姓男童(11歲),便將他強押上摩托車。

  林丁文把男童載到一家便利商店前,要求男童說出父母的手機號碼,用公共電話打給男童爸爸。林丁文要男童對著電話叫兩聲“爸爸”,證明人質在他手中,他威脅男童父親:“我是通緝犯,要籌跑路費,你兒子在我手上,如果想要他回家,準備好20萬元。”打完電話後,林丁文就把男童丟在該處,男童自行走回學校。

  原本心急如焚的何父接到學校老師通知兒子已安然返校的電話後,決定接受警方建議,拿著裝玩具紙鈔的大紅包袋前往林丁文指定的地點付贖款。林丁文現身後還拿一張寫有“我受人之托,前來取訂金35萬”的紙條給何父看,警方立刻上前逮人。

  林丁文供稱,他因缺錢買毒品,才臨時起意綁架男童,想不道男童“居然曉得回學校的路”。 警方偵訊後將林依擄人勒贖罪嫌法辦。(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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