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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擊連勝文嫌犯無意殺人? 臺檢方:用證據定事實

2011年01月22日 23:2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連勝文案兇嫌林正偉的委任律師陳振瑋今天表示,偵查中,林正偉並未說過要致新北市議會副議長陳鴻源於死地。臺北板橋地檢署表示,依觸犯殺人罪起訴被告,由證據來定事實。

  21日晚,“馬面”林正偉在板橋地方法院接押庭說,他持槍上臺欲教訓陳鴻源,且沒有要致人于死的犯意,只是企圖通過嚇唬陳鴻源,讓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心痛。林正偉還說,衝上舞臺的過程中,他不知道連勝文與陳鴻源已互換位置,且因持槍爭奪時,槍被手撥開,才按到扳機。而子彈之所以上膛,是當初設想若有人上來制止,就會對空鳴槍。

  林正偉的委任律師陳振瑋今天晚間說,林正偉在被檢方偵查中並未說過要致新北市議會副議長陳鴻源於死地。陳振瑋說,印象中,檢察官在偵查庭似乎也沒有針對為何扣扳機訊問被告。他也是首度在接押庭聽到被告的說法,24日將先閱卷,25日會見林正偉後再充分了解。

 

  板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正芬回應,檢方已移送諸多證據供法院審理,將由證據定事實。(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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