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要錢還賭債不成殘忍殺害養母 臺一男子被判死刑

2011年01月26日 20:4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26日消息 臺灣一男子余某因無力償債,要求養母抵押房屋遭拒,與女友拿圍巾勒住養母,猛砍養母11刀致死。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余某泯滅人性、令人髮指,判其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根據法院判決,現年26歲的男子余某自5歲起被養母收養,因向地下錢莊借錢買車、毒品,積欠新台幣數十萬債務無力償還,他多次要求養母拿出新北市汐止住處權狀,讓他向銀行抵押貸款,但屢遭拒絕。

  余某因受不了債主多次逼債,去年3月間再次要求養母拿出房屋權狀抵押幫忙償債,但遭養母斥責。余某於是竟趁養母看電視時,由胡姓女友拿圍巾勒住養母脖子,余再拿水果刀朝養母頸、胸、背部猛刺11刀,導致被害人失血過多死亡。

  胡姓女子犯案時未成年,另由少年法庭審理。余某部分,法院一審時認為他悖離倫常、泯滅人性,令人髮指,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合議庭今天駁回被告上訴,維持一審刑度。(台灣網 馮江)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