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少年殺手廖國豪,被重判25年。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台灣網2月18日消息 背負兩條人命的臺灣少年殺手廖國豪,在少年觀護所內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懺悔信,寫自己“動手殺人後,只有一股麻木感,好像身體不是我的。”外界質疑中學未畢業的廖國豪,居然能寫出“這場宿醉似乎真的睡太久了”、“逐步墜入地獄的深淵”,“原來我的價值觀偏差,早失衡在天秤的另一端”等詞句,文學造詣讓人驚艷,是否有人捉刀。檢方和警方也認為廖國豪生性狡猾,對於他是否真心悔過持保留態度。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中少觀所則表示,這確實是廖國豪入所後寫的第一封信,文章主體及用語都是廖國豪寫的,由所內語文老師改正其錯別字與語句不通順之處,最後由廖國豪謄寫、所方影印留底後寄至廖家。
這封《廖國豪給師長們的一封懺悔信》約1200字,內文道盡他行兇後的悔悟,及進入少年觀護所100多天的心情,並表達決心迷途知返、出獄後要盡己所能幫助別人。文中表示,“不知那兒來的傻勁和蠻力,竟然會認為槍支是我的好友”,“動手殺人後,我只有一股麻木感,好像身體不是我的”,“這場宿醉似乎真的睡了太久,代價也極度的大”,“囹圄之禁已讓我大徹大悟”。
雖然少年觀護所強調,書信確實出自廖國豪之手,但他連中學畢業證書都沒領到,令人質疑是否有他人捉刀,目的是要讓審案法官感受到他確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借此獲得減輕刑期的機會。
據臺灣媒體報道,承辦檢方和警方表示,當初廖國豪接受偵訊時相當狡猾,很多案情關鍵點都模糊帶過,至今未厘清,不相信他真的悔改。一名曾偵訊過廖國豪的警員說,與廖國豪談話時多少可以探知道其語文程度,他認為廖國豪不可能寫出如此文章,應是有人替廖國豪擬好草稿。
廖國豪在滿18歲之前,犯下兩起兇殘槍擊案,包括前年臺中黨主席餐廳槍擊案,以及去年震驚社會的臺中角頭翁奇楠、賴榮振命案,上月一審遭判刑25年,目前上訴中。(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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