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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警員掌摑醉酒縱火女子 行為曝光被處分 (圖)

2011年05月03日 09:1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女子醉酒咆哮遭警察掌摑反扣。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台灣網5月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警方處理醉女縱火案、卻演變成警察打人的警紀案。高雄市2名警員昨(2)日獲報處理一名女子酒後疑似在陽臺燒衣服引發火災,一名警員一把將醉女右手反扣,醉女大罵“你是在沒事找事!”另一名警員卻被激怒,一個巴掌甩在已被制伏的醉女臉上,再銬上手銬,原本胡言亂語的醉女瞬間呆掉,誇張的行徑引來議員痛批:“跟動私刑沒兩樣!”

  昨晨5時許,高雄警消部門接獲報案,三民區褒揚街一棟公寓二樓的陽臺起火,消防人員到場發現陽臺有約兩米高的火舌竄出,立刻拉水線滅火,火勢約10分鐘撲滅。

  同時趕抵現場的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警員莊順發、陳榮,陪同消防人員進入起火的陳姓婦人(46歲,有妨害公務前科)租屋處時,先聽見陳女在房內吼叫,拍打鐵門要陳女開門,陳女還一度拒絕,經勸說才開門。

  醉女嚷“沒事找事”激怒警察

  但陳女出門後又想衝回房間救愛犬,莊警發覺陳女渾身酒味,又拿著打火機,懷疑她縱火,將她右手反扣,陳女痛得用閩南語咆哮:“不會小力一點,你是在沒事找事?”

  不料,另一名警員陳榮被惹毛,“啪!”一聲,呼了陳女一個清脆的巴掌,陳女當場愣住,久久不能言語,還用手摸了摸被打的臉頰,陳榮雙手插腰問她,“誰在哭啦,你火燒那麼大!”並上銬將她帶回派出所。

  警方發現,在陳女的陽臺有燒過的衣服,懷疑她在陽臺燒衣服縱火。

  分局記申誡處分

  昨早八時許陳女清醒後,卻將火災和被掌摑的事都忘得一乾二淨,只對警方表示,因和男友爭吵,前晚喝了高粱酒後,就什麼都不記得,但“絕沒有縱火!”警方訊後仍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但陳女中午即無保飭回。

  高市警局三民二分局督察組長黃旭彬昨上午看到陳女被呼巴掌的影片,直呼:“這種行為太粗暴!”將以“言行失檢,影響警譽”對打人警察予以申誡處分。 (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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