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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管不當致患者成植物人 臺灣一醫院判賠2800萬

2011年08月17日 08:17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醫師徐章虎(小圖)插管不當導致廖惠麗變成植物人,其夫李永信每天幫妻子洗頭。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台灣網8月17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37歲婦人廖惠麗6年前因腸阻塞,到臺灣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診,醫師幫她插鼻胃管失敗致其變成植物人,家屬原控告主治醫師徐章虎、陳仁亮等人,後來又撤告僅向醫院索賠。一審原判醫院要賠廖姓女子2800余萬元(新台幣,下同),另賠家屬300萬元精神撫慰金,醫院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16日改認定僅廖姓女子有權索賠,縮減賠償金額為2800萬元。

  據報道,37歲的廖惠麗6年前農曆過年回臺中娘家時,因突發性腸阻塞到臺灣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住院,醫師未注意廖姓女子心跳高達150、呼吸困難等不適現象,為她插鼻胃管,造成廖姓女子血壓、心跳接近暫停狀態,終因缺氧過久變成植物人。

  事後廖姓女子丈夫向院方索賠3800余萬元。一審認定,醫師未注意廖姓女子已有呼吸困難的狀況,仍為其插管確有疏失,判醫院須賠廖姓女子2800余萬元看護費、醫藥費和精神慰撫金,另賠其丈夫和女兒各150萬元精神撫慰金,合計共3300萬元的高額賠償金,醫院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合議庭改認為,醫院和患者成立類似醫療契約的關係,但醫院未善盡提供完善醫療服務的義務,屬民事債務關係中的不完全給付,因此僅廖姓女子一人可索賠,家屬無權索賠,扣除一審判廖姓女子丈夫、女兒的300萬元撫慰金後,改判廖姓女子可獲賠2800萬元。 

  廖姓女子丈夫李某親自到庭聽判,他紅著眼眶說:“我寧願沒這筆錢,只要一家人過著平靜幸福的生活,我真的希望醫院不要再上訴!”李某原在北部和家人一起賣魚,為照顧妻子已暫停工作,搬到醫院附近租屋,每天親自為妻洗髮、按摩、通便,醫護人員稱他“深情賣魚郎”。醫院主秘吳錫金則說:“醫療過程醫師均已盡心,將等收到判決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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