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市一名長期遭生父性侵的少女,為了儘早脫離魔掌,報考外縣市住校高中,不料放假回家拿生活費,還是遭辱。她為生活,隱忍兩年多,直至再遭他人性侵,驗出陳舊性傷勢,全案才曝光。這名當勞工的獸父,否認性侵,堅稱是擔心女兒在外學壞,才先教導“大人的事”,而且是女兒自己“要”的。臺北地檢署最近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他。
據報道,檢方調查發現,被害少女父母離異,被迫和父親同房,讓父親有機可乘。這名獸父以每週4、5次的頻率,性侵同床女兒。女兒首次遭性侵時讀初二,還未滿14歲。
去年9月,她故意選擇外縣市高中就讀,雖辦理住校,但每週末回萬華住處拿生活費時,父親還是不放過她。她遭辱2年多,直至今年2月搭公交車遭性侵,被驗出處女膜有舊裂傷痕跡,才在社工及警方引導下,說出遭遇。
這名當勞工的獸父,否認性侵,堅稱是擔心女兒在外學壞,才先教導“大人的事”,而且是女兒自己“要”的。
少女今年2月搭公交車時,獨自坐在靠窗位置,王姓男子見車上無人,先撫摸猥褻少女,接著強押下車,帶到樹叢強迫性侵得逞。上個月,板橋地方法院將王姓男子判刑4年6月。而被害少女的禽獸父親,被臺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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