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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初一女生當“視頻主播” 分文未得還負債(圖)

2011年11月18日 09:3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王耀焌、林欣蕾夫妻將承租的公寓打造成視頻中心,以金錢和毒品誘騙蹺家少女進行色情視頻,昨天被新北市少年隊破獲,救出多名少女。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11月1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新北市一對夫婦王耀焌、林欣蕾涉嫌經營色情視頻網站,找來長相俊帥男子在網路聊天室,以提供金錢、食宿或毒品等方式,誘騙離家少女從事脫衣視頻工作,再巧立名目扣薪,致受害少女受騙在網路上寬衣解帶,卻做白工未獲分文報酬。

  警方昨天逮捕王耀焌等10名涉案嫌犯,救出7名受騙從事脫衣視頻的少女,其中最小的還在念初一;她們都因逃學或離家沒有錢花用,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王嫌等人,遭對方以提供吃住和高薪誘騙下海,甚至提供毒品以限制行動。

  日前,新北市警局少年隊在協尋中輟生過程中,發現3名少女暑假期間疑似從事網路色情視頻,深入追查發現王耀焌(24歲)、林欣蕾(22歲)夫婦經營“後宮色情視頻網站”,並找來莊世華、黃建文等10余名年約20歲男子,上網吸收中輟少女加入脫衣視頻工作。

  警方說,王嫌等人在新莊區承租一處公寓三樓,作為集中管理少女的場所,並在每人房內裝設視頻設備,要求少女在視頻前脫衣或做出猥褻動作,並以一對多視頻1分鐘5元(新台幣,下同)或一對一視頻1分鐘20元的代價,誘使網友購買點數觀看。

  報道稱,王嫌等人並以“視頻主播”名義與少女簽約兩年,言明少女可拿三成酬勞,但違約要賠償5萬元罰款,再利用少女急需錢用,以高利貸方式預借現金給少女,或以未達到業績目標為由扣薪。7名少女遭巧取豪奪,僅一人工作兩個多月拿到6000元酬勞,其他不但沒錢拿,還被罰款而負債。

  警方偵訊後,將王嫌等10人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名移送地檢署,7名少女則交社會局安置。(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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