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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掮客躲藏洛杉磯 臺當局向當地法院提告

2011年11月30日 09:1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當局向洛杉磯法院控告金紀玖(左圖,資料照片),其豪宅(右圖)恐已過戶到兒女名下。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11月30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政治掮客金紀玖和吳思材在“巴紐案”(巴布亞紐幾內亞)中,騙取臺當局“建交”款2980萬美元,儘管新加坡法院判臺灣勝訴,但金紀玖卻躲在美國洛杉磯,導致臺灣追討不到錢。臺有關人士昨透露,已向洛杉磯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及其家人,要求美國承認新加坡法院判決,取消金紀玖的土地過戶行為,且求償1690萬美元(約台幣5億1000萬元),避免金紀玖脫產。

  2006年,臺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案,當時臺外事主管部門負責人黃志芳將3000萬美元(約新台幣9億900萬元)匯到金紀玖和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賬戶,其中20萬美元為佣金,其餘是“建交”款,兩人卻卷款潛逃。事後臺當局在新加坡對兩人提告勝訴,追回1290萬美元,吳因偽造文書等罪在臺灣服刑,金則潛逃美國。

  臺媒昨日報道,金紀玖在洛杉磯郊區有豪宅和土地,豪宅2006年過戶到兒子金世昌與女兒安妮名下,一塊土地由金的公司在隔年買下後分兩塊,過戶給兒子與女兒,故臺當局提告,達到類似假扣押效果。

  對此,熟悉美國法律的律師邱彰說,一般來說美國會承認新加坡法院判決;若金紀玖收到傳票不出庭,財產會被扣押,臺灣就可追討這筆錢。(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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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劉海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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