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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2子女遺留浴缸致兒子溺斃 臺一女子面臨2年刑責

2011年12月23日 23:0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花蓮縣一名懷有8個月身孕的26歲媽媽,昨天在浴缸放了約10釐米高的水,幫近2歲的女兒及10個月大的兒子洗澡後,先回廚房煮飯、再進房間拿衣服,不料,小女孩因好玩打開水龍頭,浴缸水位漲至31釐米,致使男嬰慘遭溺斃,女子雖趕緊抱起男嬰報警送醫,但仍不治。

  男嬰的奶奶說,平常在家會幫兒媳婦照顧小孩,過去都是用臉盆幫小孩洗澡,昨天兒子一早就去工地幫人粉刷油漆,她也外出工作,男嬰的爺爺又不在家,剩下兒媳婦1人在家照顧2個小孩,媳婦目前有孕在身,預計明年2月生產,產檢發現所懷是女孩。

  警方昨天問訊該女子後,今將報請檢察官相驗後再厘清刑責。律師何俊賢表示,這名母親因為疏于照顧小孩,導致悲劇發生,將面臨2年以下的刑責,但檢察官應該會視婦人家庭狀況及犯案情節給予緩刑。(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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