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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兒女燒炭自殺自己獲救 臺婦人將面臨殺人罪刑責

2012年03月03日 10:1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2日,臺中市驚傳人倫悲劇,一名楊姓婦人疑似對年僅10歲、4歲的兒女強灌安眠藥,之後打電話向禮儀公司表示兒子已死亡需要幫助,隨後在房內燒炭。臺中警方獲報後破門而入,發現小兄妹已死亡多時,楊婦經送醫搶救後恢復生命跡象,但仍命危。警方稱現場未留遺書,目前無法研判動機。臺律師廖于清則指出,本案不管是母親帶著孩子燒炭自殺,或母親先殺孩子再尋短見,母親獲救後都須面對殺人罪刑責。

  據報道,臺北市某禮儀公司老闆郭東修指出,2日中午12時許,他在辦公室接到楊婦電話,楊婦歇斯底里哭泣說兒子昨天死了,沒錢付喪葬費。他直覺不對勁,出言安慰套問住址,表示會派人去幫忙。楊女問多久會到,他回稱約半小時至40公鐘,楊婦則稱1小時後再到就可以了。他挂上電話後立即通知臺中同業者前往。臺中同業者到達楊婦住處發現鐵門深鎖,打電話也沒回應,於是通知里長並報警。

  警方到達現場架梯登上3樓破窗而入,走到2樓就聞到濃濃燒炭味,便破壞2樓房門進入。據警員描述,當時楊婦趴在床旁地板,一對兒女躺在床上,男童雙手被紅色膠帶反綁,雙腳以皮帶綁住,眼睛、口鼻全被膠帶封住,頭部再被大毛巾以膠帶封住,3每人平均沒有生命跡象。救護人員連忙將3人拖出屋外急救,分別送往沙鹿光田及梧棲童綜合醫院,小兄妹到院時已臉部、嘴唇發黑,身體僵硬,顯已死亡多時,楊婦搶救後恢復生命跡象,但昏迷指數只有3,仍命危。

  醫院檢查發現男童血液一氧化碳濃度還不到中毒程度。警方稱現場除燒到一半的炭爐外,還有一包所剩不多的安眠藥,不排除是楊婦先強灌兒女安眠藥,發現兒子激烈掙扎才綑綁手腳,並以膠帶封住口鼻,造成兒子窒息死亡,自己再燒炭尋短見,兒女死亡時間研判超過2天,但仍待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

  案發後,警方查出楊婦兒子登記的生父是她的第三位丈夫張姓男子,警方通知張男,張男稱這個兒子不是他親生的,因此才與楊婦離婚。楊婦現在的丈夫林姓男子,警方尚未聯繫上。

  臺灣兒福聯盟中區辦事處處長林武雄指出,有些父母以為留下孩子恐遭人欺負,因為愛他才帶他一起走,但孩子不是父母資產,如果真愛孩子,就應給他更多機會,而非剝奪生存權。律師廖于清表示,本案不管是母親帶著孩子燒炭自殺,或母親先殺孩子再尋短見,母親獲救後都須面對殺人罪刑責。(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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