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曾經情同父子的陳水扁與李登輝後來因故反目,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案過程中更發現,陳水扁對與李登輝有關的弊案資料情有獨鍾,包括奉天項目、新瑞都案資料都親自帶回住處藏放,日後都成為陳水扁爆料的依據。陳水扁也不諱言地說,“為了避免我被李登輝誤會我在恐嚇他,所以才會有這些數據保存著。”
臺檢方昨日為涉侵佔機密公文案起訴陳水扁,陳水扁一開始向特偵組檢察官說,自己看過後,機密公文都由幕僚處理,後改口是為了寫回憶錄、口述歷史,還說“卸任後我要寫回憶錄是必然的,否則成立卸任辦公室做什麼?”但檢方抽絲剝繭後卻發現,陳水扁藏匿的機密公文與爆料內容有高度雷同,目的顯然是為了蒐集李登輝等人的不利事證。
檢方先查出,陳水扁從辦公室搬走102箱機密公文,唯獨與李登輝有關的奉天項目孳息統計表、新瑞都案、“國安”密帳“鞏案”等機密資料,陳水扁均不假手他人,在卸任前親自以公文包從辦公室帶至住處。
臺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更證實,任內他曾依陳水扁指示針對李登輝相關案件,提供劉泰英及李登輝隨扈陳國勝的調查筆錄、移送書,且陳水扁都“要求看最原始的調查筆錄。”
陳水扁應訊時也坦承這些是例行的情資報告,可能涉及到李登輝,為避免誤會,所以才把數據保存著,並指奉天項目孳息一覽表是蔡朝明給他的,應該是他自己帶回寶徠,因為這種公文他是隨身攜帶。
特偵組據此認為,陳水扁把侵佔的公文內容透過媒體公諸於世,藉此轉移輿論焦點,其目的絕非僅是撰寫回憶錄,更有蒐集政治人物不利事證及應付自身弊案的訴訟攻防考慮。(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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