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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博士4年不洗澡 妻子訴請離婚法院判準

2012年07月09日 15:3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近日,臺灣臺南市一名有博士學歷的姚姓男子,被妻子控訴4年來不洗澡、不換衣,患了香港腳也不願就醫治療,身體因此散發出異味。姚妻決定不再隱忍,向法院訴請離婚,該男子辯稱味道不嚴重,但他們女兒作證指出,味道很難聞,臺南地方法院日前判準兩人離婚。

  姚妻控訴,丈夫罹患香港腳近20年,因不願尋醫導致病情加劇,她屢次勸夫就醫或買藥治療,丈夫不但拒絕還罵她,甚至數年不洗澡、不換衣,身體發出異味,她受不了開窗通風也會遭罵。

  姚妻說,丈夫11年前,辭去臺灣成功大學研究助理員工作,從此不願工作,讓她負擔家計,而且惡習不改,她長期隱忍導致憂鬱症,才訴請離婚。

  而該男子錶示,他曾經治療過香港腳,又罹患幹癬,看過很多醫生都無法治愈,雖然多年沒洗澡、更衣,但他平日沒有從事劇烈運動,家中又著開冷氣,身體異味不嚴重,也沒有罵妻子。而他們的女兒作證說,沒有看過父親洗澡、更換衣物,父親身上更發出難聞味道。

  法官審理認為,姚姓男子沒有體會妻子持家辛勞,且患病也不尋求適當的醫治,讓妻子陷入絕望和壓力之中,彼此已失去相互扶持的動力,判準離婚。

  臺灣奇美醫院精神科醫生表示,該男子疑似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因此才能忍受長期不洗澡的行為,應就醫治療。(台灣網 黃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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