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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美牛修改規定誤植文字 國民黨提復議並改正

2012年07月26日 21:5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在臺“立法院”臨時會對昨天“三讀”修改通過的“美牛案”提出復議,並另提案經三讀改正條文中的誤植文字。

  臺“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改通過攸關瘦肉精肉品的食品衛生管理規定部分條文,其中“第一項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10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病例的國家或地區牛只之骨頭、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中的“骨頭”為誤植,應為“頭骨”。

  誤植條文不在這次修改範圍內,經後來比對才發現出錯。國民黨“立院”黨團下午提出復議案,並另提案經三讀改正錯誤。

  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鴻池受訪時表示,條文誤植,“頭骨”跟“骨頭”意義完全不同。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徐耀昌也說,這項原本就有的條文是禁止瘋牛病疫區的牛頭骨、內臟等高風險部位進口,非常重要一定要改正。

  臺“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案須由原案以表決器、投票記名或點名錶決時贊成原決議案的“立委”提出,且須具有與原決議案不同的理由經20人以上聯署或附議。法規案、預算案部分或全案的復議,得于二讀或三讀後提出。(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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