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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安全密帳案” 李登輝首次以被告身份出庭

2012年08月10日 10:3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安全密帳案”,李登輝今天首次以被告身份出庭。他說,本案起訴後等了一年多,終於有機會出庭說明。

  李登輝以閩南語表示,為了出庭很早起床,昨晚也睡得很飽。媒體詢問他是否自認無罪?他說要看法官如何認定,本案起訴後他等了一年多,今天終於有機會出庭,等開完庭後會說明。

  本案因屬機密案件,開庭過程均不公開,上次6月開庭時,李登輝因復發性心絞痛未出庭,臨時向法官請假在家休養。

  臺檢方特偵組偵辦“安全密帳案”,去年6月以李登輝、臺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等涉嫌侵佔密帳公款779萬多美元,透過洗錢後,購買臺灣綜合研究院辦公室及支付開銷,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兩人。

  李登輝過去曾因臺當局前“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被控“安全密帳案”,以證人身份到臺北地院作證。劉泰英被控“新瑞都案”,李登輝也被法院傳喚作證。(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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