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4日消息 綜合臺媒報道,被控下藥迷姦女星被通緝的臺灣富少李宗瑞昨天投案,不過李宗瑞全盤否認迷姦,辯稱是當事人自願。臺北地檢署偵訊後淩晨3點向臺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李宗瑞,法官裁準羈押,未準禁見。李宗瑞6點左右被押解至臺北看守所,代號“2512”。
臺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上午對此表示,與案情有關的四大疑點包括:“有無共犯”、“有無更多被害人”、“李宗瑞藏匿的方式及地點”、“李宗瑞有無散佈性愛照”有繼續偵辦必要,李宗瑞未禁見,可能與他人勾串妨害偵查,將於收受裁定書後考慮抗告。
昨天與李宗瑞一起到案的還有李逃亡23天協助他藏匿的前保險業務員陳美蘭,由檢察官林達訊問。根據李宗瑞與陳美蘭的說法,逃亡期間,李都窩藏在陳女彰化縣彰化市辭修北路的租屋處,陳美蘭訊後依藏匿人犯罪諭令以12萬元新台幣交保。
李宗瑞由法警帶入偵查庭,接受長達3小時的偵訊,他全盤否認犯罪,辯稱絕無迷姦被害女子。臺檢方為查證李是否嗑藥,有無以迷藥灌食被害人,採集李的毛髮、尿液檢驗。李自始即未否認性愛照及性愛影片主角是他,承認自行拍攝,檢察官因此未勘驗其下體。(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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