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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全農舍案遭臺監察部門“彈劾” 被指知法違法

2012年09月04日 08:1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提案“委員”陳永祥(圖)在記者會說明農舍問題。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9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監察院”昨天表示,前陳水扁當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蘇嘉全的農舍未供農用,位高權重理應奉公守法,卻執法知法而違法,有虧職守。

  去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期間,民進黨臺灣地區副領導人候選人蘇嘉全宣佈將屏東農舍、包括建物和土地,捐給屏東縣長治鄉政府,做為農業公益使用,而他和家人將在最短時間內搬離。

  臺“監察院”昨天下午召開會議,討論蘇嘉全農舍案,並以6比4通過“彈劾”蘇嘉全,“監察委員”陳永祥、葛永光與馬秀如傍晚舉行記者會說明。

  臺“監察院”表示,蘇嘉全任屏東縣長、前陳水扁當局“內政部長”及“農委會主委”期間,藉特權方便,在他的妻子名下位於屏東縣的農用地興建農舍,供別墅自宅使用。相關農業設施及剩餘土地,都與農業生產經營無關,違反農業發展條例。

  根據“彈劾”文件,蘇嘉全從事公職多年,位高權重、理應奉公守法、為人表率,但任內卻有2件土地非法使用案件,違反法令、規定事實明確,“藉特權方便,圖己之利,執法知法而違反法令,有虧職守。”後續又藉故不接受臺“監察院”約詢,違反公務員服務規定,提案通過“彈劾”,移送臺“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陳永祥表示,蘇嘉全是不良示範,輿論爭議不斷,事後毫無悔意且強詞奪理,執法、知法、玩法、欺法、違法、犯法、無法。蘇嘉全以農舍問題與公職職權權責無關為由,拒絕“監察院”約詢,但蘇嘉全“不做縣長、不做‘內政部長’,這個東西會通過嗎?不太可能的事。”(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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